跳到主要內容區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海事發展與訓練中心
Menu
回首頁
海洋大學
EN
Menu
Menu
最新消息
課程資訊
船員專業訓練
特殊船舶專業訓練
重新生效訓練
換證複習訓練
關於我們
沿革與發展
中心成員
聯絡我們
下載專區
相關文件表單
相關資訊
相關規章
相關證書
Menu
回首頁
海洋大學
EN
首頁
船員專業訓練
保全職責
訓練目標:
因應1978年航海人員訓練發證及當值標準國際公約及其修正案,使負有特定保全職責之船舶保全人員瞭解其在船上保全計畫所述之船上保全責任,並應有足夠之知識與能力完成其被託付之職務,達到1978年航海人員訓練發證及當值標準國際公約及其修正案章程(STCW CODE) A-VI/6規則要求之最低適任標準。完成此項訓練之學員應具有執行船舶保全事項之適當專業能力及船舶與港口作業之適當專業知識,並順利完成船上保全計畫所述之船上保全責任。
瀏覽數:
加到我的最愛
友善列印
分享
登入成功
Close (Esc)
Share
Toggle fullscreen
Zoom in/out
Previous (arrow left)
Next (arrow r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