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駛上駛下客船訓練

訓練目標:
因應1978年航海人員訓練發證及當值標準國際公約及其修正案,使被指派於駛上/駛下客船船長、甲級船員、乙級船員及其他人員,達到1978年航海人員訓練發證及當值標準國際公約及其修正案章程(STCW CODE) A-V/2規則要求之最低適任標準。完成此項訓練之學員應具備在客艙對旅客提供直接服務人員之熟悉訓練,包含群眾管理訓練、安全訓練、旅客安全及貨物安全與船體完整性訓練、危機處理及行為管理訓練,以確保駛上/駛下客船航行安全。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