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統御與機艙資源管理(ERM)
訓練目標:
因應1978年航海人員訓練發證及當值標準國際公約及其修正案,使被指派於船上擔任船副以上職務之航行員,達到1978年航海人員訓練發證及當值標準國際公約及其修正案章程(STCW CODE) A-III/1規則要求之最低適任標準。完成此項訓練之學員應具備熟知領導統御與機艙資源管理之知識,諸如資源的配置、分配與優先順序、通信、決斷與領導、危機管理、領導和工作負載管理等詳盡的知識及能力,以確保船舶航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