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統御與駕駛臺資源管理(BRM)
訓練目標:
因應1978年航海人員訓練發證及當值標準國際公約及其修正案,使被指派於船上擔任船副以上職務之航行員,達到1978年航海人員訓練發證及當值標準國際公約及其修正案章程(STCW CODE) A-II/1規則要求之最低適任標準。完成此項訓練之學員應具備熟知領導統御與駕駛臺資源管理訓練必備之各類電子導航設備之知識,並熟練各情況下船舶操縱及操作技能,以確保船舶航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