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輪貨物操作進階訓練重新生效訓練
訓練目標:
因應1978年航海人員訓練發證及當值標準國際公約及其修正案,使被指派於油輪船長、大副、輪機長、大管輪及適當之乙級船員,達到1978年航海人員訓練發證及當值標準國際公約及其修正案章程(STCW CODE)A-V/1-1規則要求之最低適任標準。完成此項訓練之學員應具備熟知油輪必備之知識及操作技能,並熟練當值操作及緊急應變措施,以確保油輪安全及環境維護。